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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共有的皮膚上,刺青 —「當街壁畫」與「街頭塗鴉」的藝術與法律問題

A. 當香奈兒壓住了阿瑪尼
B. 塗鴉客在新加坡
C. 眷村塗鴉的保護令
D. 葉蕾蕾式的社區生命力
E. 蘭桂坊牆上的艾未未
關於 高千惠

寫評論的人就是「新聞讀者」,但卻像條牛,總是用四個胃來反芻一些媒體製造出的新聞事件,再反芻出一些臭酸的議題。在台灣公眾人物控告評論作者成風的今日 ,該不會有人去告一條牛吧?

2011年七月,有一條牛看到了一則新聞事件,綜合報導如下 :由台灣不同文化單位協辦的「新台灣壁畫隊」團隊,首站是臺北當代藝術館。館方在館前廣場長安西路的人行道旁搭了活動招貼空間,展出64幅創作。引爆的作品是一件〈他玩妳死TAIWANESE」作品,畫作中,紅色魔鬼以強制性姿勢,壓住獸頭綠身的女體作交媾狀,而女體還比出接受的大拇指。

陳情的觀眾認為畫作呈現紅色與綠色,有政治意識形態,男女動作太猥褻,「他玩妳死」的字眼有糟蹋台灣人的想像。民眾投訴內容包括,市政府拿公帑協辦這種限制級壁畫,是在「教歹囝仔大小」,現場雖有加註警語的告示牌,放在公共空間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。一位市議員前往臺北當代藝術館關切,他的看法是藝術品用低俗不雅文字,「TAIWANESE」是公共財,不是藝術家獨有,藝術家在傳達某些訊息,但卻破壞台灣人共同情感。

藝術界也說話了。藝術家表示,希望民眾可以面對歷史宿命進而省思,他很尊敬台灣人,不該被扣大帽子。紅魔鬼代表強權,綠裸女代表台灣犬儒者,如果有人覺得顏色不對,對號入座,他也無言。他解釋,壁畫中的紅魔鬼代表邪惡勢力、強權,綠色的獸首女體,代表沉默的大眾,也是犬儒者代表,被強暴還比大拇指,影射台灣亂象。這樣表現,是「常民美學」。這「犬儒共和國」系列,不只台灣,包括日本、中國也有。2007年在上海藝術博覽會展出,在類似的畫作上把Chinese翻成「揣你死」,結果一天就被勒令下架。他想不到在自由民主的台灣也會遇到同樣問題。

當代館館長說,館方絕對尊重創作者的創作自由,況且裸體不一定代表色情。當代藝術強調與民對話,館內工作人員都樂意導覽,消除民眾的怪異感。主管專業藝文的臺北市文化局代表最後同意,將協調策展人把創作移至廣場內圈,以方便在出入口管制小朋友進入。新台灣壁畫隊策展人為其他畫作講話,指出這些畫作都是藝術家自己籌款,沒有官方補助,單就一幅畫挑毛病不公平。一位藝術評論者指出,藝術家是知名的當代藝術家,透過藝術來嘲諷政治,是其重要特色。如果說畫面有所不妥,電視電影都會看到這些,還更寫實;相較之下,台灣如此藝術現象早已見怪不怪。文化大人最後有個看法,負面教材未必不好,可教囝仔認識現實面。

看完相關新聞,這條牛的第一個胃說:「政治權力」和「性」相比擬,是當代政治現實主義常用的直接表述法。此類作品若放在美術館未必顯眼,但放在街頭,現實性的閱讀就大於藝術性的閱讀。至於這種圖象是否算是「常民美學」,就尊重地域藝界的定義吧。第二個胃說:用這幅畫反映現狀,紅魔該是意識型態,綠女該是故意去招惹紅魔的藝術自由。第三個胃說,以後策展單位應該都擁有一件可以招惹社會關注的「祭旗作品」,它絕不會是老鼠屎,它倒像煽情的麝香,只是麝香往往變頭香,群展好像變個人展。因為涉及到「民主與自由」的認知問題,第四個胃想知道「民主與自由」、「藝術與法律」是因地制宜,還是普世價值?為此,它只好又去反芻許多新聞事件 。

由公共藝術領域的「當街壁畫」,變成具有遊街或搭台演出的當代(前衛)藝術,這是非常有趣也非常在地性的藝術行動。「新台灣壁畫隊」的其他作品,媒體沒有刊登,但是屬於「平塗式、漫畫圖象式、出現標語式、口白式文字」的「壁畫」,均具有塗鴉牆的形式元素。「新台灣壁畫隊」在戶外搭牆展出,猶如藝術媽祖上街,是在宣導對台灣當代藝術的認知。沒想到有一位藝術家的媽祖衣冠不合民眾想像,一陣風翻了衣裙,讓一些觀眾把媽祖看成瑪莉蓮夢露,怕別人也想入非非,趕快去報謷。

當代藝術,尊貴如媽祖。這對媽祖和藝術絕無不敬,神聖性被世俗化,更不是媽祖和藝術的錯。從媽祖遊街到街頭藝術,在民主與自由下的今日,已是人人都沒錯。一個人人都不能被指責有錯的社會,「民主與自由」的界定,自然也是很多元。

有錯的公共壁畫,通常是公共執行者的錯;而有錯的塗鴉壁畫,往往是沒有告知公共執行者。現在,公共壁畫的形式愈來愈塗鴉化,也是高等藝術向次文化取經的現象之一。

當代藝術以活動性的壁畫形式出現街頭,除了具巡迴作用外,也得自白搭屋、工地牆、塗牆行動、彩繪活動等在地次文化或民眾文化的混合啟發。這些當代藝術不會被粉刷掉,它們只是以工地秀的形式,全台走秀一下,作品終究屬於藝術家的資產,所以在精神性上與正宗的野台塗鴉還是不太一樣。正宗的野台塗牆行動,又稱塗鴉。在中國,「塗鴉」一詞出自初唐( Tang 618-907, I did not think about盧炤鄰, 只是算的方法不同, 或改前唐, 或唐代亦可) 詩人盧仝的詩句:「忽來案上翻墨汁,塗抹詩書如老鴉。」傳統塗鴉客往往就像夜鶯或夜梟,總是在夜晚出來吟唱或作戰。中國文人塗鴉叫「雅興所至」,今人塗鴉叫「次文化革命」。老鴉精神,就是隨興,不在乎塗鴉圖文的永久價值。

西方塗鴉藝術的歷史追溯和其沿革,從古代羅馬到1960年代,可犖犖成書;西方塗鴉景觀,一度也被認為是城市精力旺盛的表徵。如紐約、倫敦、巴黎、柏林、哥本哈根等大城市,都有著名的塗鴉墻。塗鴉是在街頭暗處作畫,所以常和破壞市容,犯罪或貧窮連結在一起。走過1960年代的塗鴉反叛行為,因為在列車、巴士、博物館、歷史古跡上塗鴉的行為日趨嚴重,鴉屎處處,成為社會問題,令維護市容的城市管理者頭痛。近十年,愈來愈多的國家通過公共安全修正案,被抓住的塗鴉藝術家將會面對判刑與罰款。

塗鴉事件在華人社會層出不窮,但塗鴉也因為社區易容和觀光效益的趨導,被易名為「彩繪」。塗鴉與彩繪之別,就是「私下」與「公然」之別。不同華人區域,有不同的塗鴉事件。以下以幾個城市為例。

 

 

A. 當香奈兒壓住了阿瑪尼

2009年7月,曾在香港和另外一位藝術家舉辦「後資本主義綁架雙人展」的法國藝術家澤夫斯(Zevs),在2009年7月,趁夜深人靜,身著市政人員的黃色制服,利用長梯爬上遮打大廈外牆,將一個巨大的黑色香奈兒(Chanel)標誌,噴塗在阿瑪尼(Giorgio Armani)標識的下方。沒經過申請,這兩個相反交叉的字母C組成的法國香奈兒標誌,像融化的巧克力,強制地出現在義大利名牌阿瑪尼的大廈牆上。整個過程由他所僱的攝影師全程記錄,並在為數不多的圍觀者錯愕之際,撤離現場。

因為一位計程車司機認為三人形跡可疑,記下車號報警。警方隨即逮補了涉案三人。澤夫斯在香港東區法院認罪,解釋那是一次藝術行動,並非是蓄意破壞。然而,2008年才在香港設立分部的義大利品牌阿瑪尼,宣稱不能將油漬清除乾淨,需要換掉整面牆磚,法院遂判澤夫斯要承擔相關工程費用670多萬港元,約87萬美金。有些藝術界人士批評阿瑪尼大公司器度小,但如果有人在某畫作上畫下別人的簽名式,小作無妨,上市的名作恐怕也得上法院。

B. 塗鴉客在新加坡

在新加坡,塗鴉以及破壞公物,除了罰款或監禁外,還外加鞭刑。觸犯破壞公物法令者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新元或最長監禁3年,外加鞭打3至8下。擅闖禁區者則可被判坐牢最長兩年,或罰款1000新元或兩者兼施。1994年,18歲美國青年麥克菲,因塗鴉汽車被判坐牢4個月和鞭打6下,變成國際新聞。

2010年5月,一位18歲的新加坡學生意外地發現地鐵車廂多了一些塗鴉。他以為是藝術節的宣傳列車,便坐地鐵把畫面拍攝下來,傳到Youtube網站與網友分享。此事被新加坡媒體披露,地鐵局證實列車上的圖案不是廣告作品,而是塗鴉,並查出塗鴉客是在深夜到淩晨之間,剪破樟宜車廠的鐵絲網潛入做案,是神不知鬼不覺,地鐵公司的保安人員從頭到尾都不知情,顯然保安有了破網。

警方六天破案,逮捕33歲瑞士男子費克•奧利弗(Oliver Fricker),並通輯29歲英國男子勞埃德(Dane Alexander Lloyd)。他們以觸犯「保護區和保護地法令」與兩項破壞公物罪名:未經授權剪破屬於陸路交通管理局的車廠鐵絲網,以及在地鐵列車的兩節車廂上噴漆塗鴉而被起訴。除了要繳10萬新加坡幣保釋金外,透過犯罪引渡法案,已離境到香港的英國男子也要追緝到案。此事件,瑞士和德國媒體都廣泛報導,引起當地許多人議論,大多數人認為被告的行為,是應受到嚴懲。

C. 眷村塗鴉的保護令

塗鴉牆可以是一道巷弄的風景線。台灣不僅有塗鴉牆,還有塗鴉村在中南部的老眷村。甚至,還有一本塗鴉愛好者出版的「中台灣塗鴉藝術地圖」,一共收集了2千多張塗鴉作品。

2000年前後,台灣街頭開始出現許多文字簽名、卡通圖像與美式噴漆塗鴉。台灣對於街頭塗鴉一直有不同的觀感。政府官員曾經提出要加強取締、處以重罰,然而民間團體,如青少年團體或大學校園,則以改造空間景觀為訴求,大辦塗鴉彩繪活動。在台灣,塗鴉變彩繪,合不合法,關鍵在於空間的擁有者同不同意。

眷村彩繪是2010至2011年的台灣在地文化新貌。因眷改條例頒布,充滿歷史和文化的高市左營眷村建築,在近年將面對都更評估和遷建的命運。左營自助新村在2011年夏,也將面臨拆除。2010年,由二位女大學生發起,利用高雄縣府頒發的「大高雄圓夢基金」新台幣7萬元獎金,買塗鴉材料在眷村塗鴉。而後陸續有學生和居民參與,將自助新村變成自發式的塗鴉勝地,吸引不少遊客到此拍照留念。

老舊社區變成塗鴉勝地原是一件美事,但在自由與民主的社會,人人有話說。因遊客駱驛不絕,為當地居民帶來困擾。尚未搬遷的居民抱怨,至深夜都有人在住宅區內來往喧嚷。另外,眷村的塗鴉主題多以當年的「反攻大陸」為創意發揮。針對這種打鬧嬉戲的圖片,也有眷村出身的讀者不滿,認為只要是住過眷村的外省族群都該生氣,到底是誰搞出這麼一個眷村塗鴉的? 有沒有許可證?

塗鴉的原始精神是搞破壞,破壞塗鴉的塗鴉,算不算塗鴉?台中市南屯區也有一個「彩虹眷村」,因為有人在塗鴉上面塗鴉,引發鴉友在網路群攻。台中市文化局得知後感到痛心與憤慨,立即著手修復,警方也展開彩虹畫作破壞者的追查行動。台中市文化局認為,彩虹眷村已成為台中市的重要觀光與文化景點,不容彩虹畫作遭到黑色噴漆塗鴉,市府會先去除黑色噴漆塗鴉,將請原畫者重新繪畫,設法恢復原有樣貌。台中市警方同時也決定,將在彩虹眷村附近裝設巡邏箱及路口監視器,加強保護彩虹畫作。

D. 葉蕾蕾式的社區生命力

由於塗鴉藝術在兩岸華人社會逐漸被大眾接受,許多老舊社區、文化園區、閒置空間等,都會邀請塗鴉客前往創作,被公允與邀請的彩繪塗鴉,已不算是搞破壞的行為。中國當代藝術家張大力在北京「都更時期」以塗鴉而有名,在塗鴉變成大眾品味後,認為塗鴉精神已變質,便不再以塗鴉創作。

塗鴉精神不是變質,而是從反叛精神外,再找到另一個精神出口。貧窮也可以活得有色彩,華裔的社運藝術家葉蕾蕾,她介入貧窮地區,在各地推動她的「生命樹」彩繪,給予居民新的生活力量。受到這類國外彩繪塗鴉文化影響,台灣近年的公共設施與社區營造空間,也開始運用彩繪美化的概念,由各鄉鎮縣市有公園、社區提供空白牆面,讓塗鴉藝術家美化空間。但由藝術家塗鴉和由居民自發性塗鴉,還是有所不同。

2011年3月,有兩名日本觀光客聲稱要幫台北美化市容,淩晨拿著噴漆從西門町噴到東區,於忠孝東路一家自助餐店的鐵卷門上塗鴉時被巡警發現。店家則表示不願追究,警方遂將動手塗鴉的梶偵介交由臺北市環保局,依島內「廢棄物清理法」對開罰新臺幣6000元。依台北市府環保局告示,目前台北市有五處合法塗鴉專區如迎風、美堤、景美、福和及百齡右岸河濱公園。另外還有四處塗鴉留言板,如大安森林公園溜冰場旁、南港公園籃球場旁花廊下、士林天母公園兒童遊樂區及北投長安公園籃球場旁矮牆。

E. 蘭桂坊牆上的艾未未

未經允許的塗鴉才叫正港的塗鴉,但這種塗鴉卻被視為不當的行為。塗鴉內容一旦具有政治反對意味,就變成「地下傳播」。「地下傳播」在非常時期,大可視為叛國,小可視為意識型態公然違法。
2011 年,中國當代藝術家京機場被中國當局帶走後,艾未未的頭像塗鴉作品悄然遍佈香港各地,塗鴉事件已然升級為政治運動。其中一位塗鴉客被確定身份,她是綽號叫「橘子」的22歲女子。5月4日,她在香港各式夜店酒吧集中地的蘭桂坊拐彎處一堵灰土色牆面上,畫上了中國著名藝術家艾未未的頭像,在頭像下方寫著:「到底誰在怕艾未未?」有過「九龍皇帝」塗鴉客的香港,對塗鴉並不太排斥。一般市民亦視這種具言論性、挑釁性的塗鴉為一種政治情緒出口。但針對艾未未頭像,官方卻以最快效率派出牆面清洗隊,只花三小時就把多處的圖像抹掉,或用新漆覆蓋。
塗鴉少女因塗鴉行動而成為一時的反傳統代表。香港對街頭塗鴉的處罰,通常最高的懲罰是罰款並處三個月監禁。「阿瑪尼事件」是因為阿瑪尼公司提告,塗鴉客被判罰87萬美金。橘子的「艾未未塗鴉事件」則傳出,一個重案部門將以刑事毀壞罪起訴她,量刑最高可達十年有期徒刑。香港一些媒體憤怒譴責,橘子本人的回應是:謝謝香港警方,他們成功將這麼多人的注意力吸引到這件事上。

另一個名叫 Cpak Ming 的藝術活動家,則採取「投影塗鴉行動」,他用投影機將一副巨大尺寸的艾未未照片與「誰怕艾未未?」的英文字,暫時投影在香港知名建築的牆面上。他的其中一個目標,是打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的牆面上。解放軍回應,這是違法行為,將保留採取行動的權利。艾未未被捕81後被釋放,香港的「「誰怕艾未未?」塗鴉行動結束,後續如何發展有待觀之。

當代藝術向街頭邁進,街頭藝術卻向美感邁進。現在的亞洲塗鴉逐漸時尚化、圖案化,背離了塗鴉的反叛精神,但它也使人人皆是畫家的美夢成真。人人皆是畫家,為了民主與自由不相撞,「塗鴉須知」遲早會出現。

「塗鴉須知」可以包括:塗鴉者在塗鴉時,雖然有隱名埋姓的陶醉或漫罵行為,還是應以不違背社會公共道德、不對他人構成損害為原則。在什麼地方塗也要小心,不要損害公共設施或古跡。非挑釁不可的話,不妨提供一張明牌:屬於公共設施、古跡、閒置空間,很安全又適合「迷彩」地方,便是「防空洞」。

目前台灣沒有相關明文規定不能塗鴉,或為塗鴉作明確定義,但塗鴉者最好還是成群結隊,不要單飛或過度呱噪。若想搭其他事件的順風車,在城市出現議題或被矚目的重大期間,不知可塗或不可塗,最好是能申請許可,並且以未來執政者的政策傾向為考慮。還有,你有表現的自由,觀眾也有迴避不看的自由。你在最引人注意的地方作表現,叫囂張行為;你在廁所內牆上作表現,叫囂小行為。所以,你在那裡塗,不要說你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。至於把「無能」塗打到總統府牆上,保證會有不同國情的「自由與民主」出現,例如,千萬不要在有反恐意識的國家亂打。

街頭塗鴉或在街頭亂搞的圖象,是一種在社會共有的皮膚上刺青之行為,它自然也會出現屬於藝術品味與文化圖騰的「在地美學」。如果一個社會樂於刺青,刺青便是一種文化。如果一個社會只是一時流行刺青,須知去除刺青的工程也相當浩大。與其如此,用活動的貼紙貼一貼,是比較方便。從「新台灣壁畫隊事件」反芻出這些「塗鴉事件」,這條牛不僅胃痛,全身也早已貼滿一堆「撤隆帕斯」。

本文經作者按編幅所限而修改,原文於2011年10月出版的第46期《藝術觀點》刊登。

 

Editorial disclaimer - The opinions and views expressed in the Perspectives column do not necessarily reflect those of Asia Art Archive, staff, sponsors, or partners.

 

高千惠台灣出生,移居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。現代藝術 / 當代藝術文化評論者,客座策展人,香港亞洲藝術文獻庫學術顧問。現任教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跨領域研究所(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)。

版本

作者

KAO Chienhui, 高千惠

主題
文章
日期
2011年12月1日 (星期四)
標籤
女性藝術工作者 藝術書寫 《Diaaalogue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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